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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认证认可的体系已经形成

    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批准发布国家标准约900项,公布了通过审查的2543项强制性地方标准。此前国家认监委和标准委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的认证认可工作和标准化工作进入崭新阶段。
  2002年国家质检总局加大了国家标准制(修)订力度,全面部署“
十五”后三年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质检部门还查处和公
开曝光了一批违法违规代理境外认证业务的机构。在推行强制性产品认
证制度的同时,完成了国内认证机构认可、实验室认可和认证人员注册
机构的整合,建立了集中统一的国家认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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