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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检法》10月1日起施行 由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商检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方面人士认为,新《商检法》的颁布施行是我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标志。这将对进一步加强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规范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为,保证进出口商品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对外经济贸易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据了解,新《商检法》以应对入世为切入点,根据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入世承诺,对相关条款进行了重点修改和完善。同时,体现了出入境检验检没行为,加强对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统一管理的要求。此外,对1989年《商检法》中一些明显与当前工作实际不符、迫切需要调整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对与其他法律规定不一致的条款作了相应修改。
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要面向社会深入持久地宣传新《商检法》,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律培训,为新《商检法》的顺利实施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出入境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执法把关水平,尽快使工作模式和管理机制符合新《商检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努力推动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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