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信息   综合经济   市场分析   科技信息   生产与投资   配额资讯   清 关 率   政策法规   企业动态



 专题信息

面料专题信息

服装专题信息

棉纺专题信息

毛纺专题信息

丝绸专题信息

麻纺专题信息

纱线专题信息

纺织机械专题

纺织助剂信息

化纤专题信息

纺织与WTO

纺织配额专题

海外纺织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纺织资讯 > 市场分析

欧盟禁用偶氮染料的影响

    (新华社消息)欧盟近日颁布指令,禁止使用四氨基联苯等22种偶氮染料,牵涉到我国对欧盟的纺织品出口。外经贸部有关负责人指出,由于我国相关产业积极应对,不断进行产品调整和升级,目前,欧盟禁令对我国产业和相关产品出口影响有限。 

  2002年9月11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正式公布了2002第61号指令,禁止使用四氨基联苯等22种偶氮染料,规定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的欧盟自行生产或从第三国进口的有关产品中所含有的上述22种偶氮染料不得超过30PPM的限量。这一指令从2003年9月11日后开始执行。但是在2005年以前,如果用再生纤维制成的纺织品,其所含上述22种偶氮染料低于70PPM时,仍允许在欧盟市场销售。 

  据了解,欧盟关于禁止使用部分偶氮染料的指令所涵盖的产品种类繁多,包括服装、纱线、织物、被褥、毛巾、假发、假眉毛、帽子、尿布等卫生用品、睡袋、手套、手提袋、椅套、各种钱包、手提箱、表带、鞋类、纺织及皮革玩具以及带纺织或皮革衣着的玩具等多类产品。 

  据海关统计,2001年我国上述产品对欧盟出口约为70亿美元,今年1至7月出口额为47亿美元。外经贸部公平贸易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国内相关企业要积极作好应对工作,选用替代染料,以免出口欧盟的相关产品受阻。 


设为首页

版权所有 2001-2002 浙ICP证:01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