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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纺织服装业现状 一、纺织服装行业生产、贸易及投资管理的机构设置
巴基斯坦工商协会联合会是协调国内纺织服装行业生产、贸易的执行机构,是沟通巴商业部和纺织服装企业的桥梁,是为企业服务的民间中介机构。
为外资提供法律保障,巴政府1976年制定了《外资促进和保护法》,1992年制定了《经济改革法》。巴商业部是宏观管理纺织服装行业的政府机构,负责制定国家纺织品的贸易政策,对外解决纠纷贸易。2003年,巴政府成立联邦纺织委员会,下设8个分会,负责解决业内纠纷,向政府提出建议供政府决策时参考。同时,巴设立了相应的棉纺协会、毛纺协会、服装协会、纺机制造企业家协会等专业协会组织,为纺织服装企业提供生产及贸易信息咨询与服务。
为吸引国际投资,政府成立了投资委员会作为促进投资的服务机构,并出台一系列投资鼓励政策。外商进入巴可先与巴基斯坦工商协会联合会联系,并向联邦纺织委员会提出相关申请。
二、纺织服装行业生产及消费市场概况
巴基斯坦纺织服装行业在整个制造业中所占比重高达46%。巴目前有大型纺织企业近450家,其中大约50家是多功能型的(既纺纱又织布,有的还生产服装);另至少有300家100人以上的针织和机织服装生产企业,数千个小型纺织厂。全国纺织服装行业就业人数约1500万人,占制造业总就业人口的38%。巴是世界第四棉花、纱和布的生产国,主要机械设备来自日本和中国,有无梭织机23000台,拥有良好的后处理及宽幅加工能力,可从事各种纺织品生产。2002年,巴有大型纺纱厂444家,纱锭906万枚,纺纱杯15万只,年生产能力18.18亿公斤;服装生产企业4500家,拥有工业用缝纫机20万台,家庭式缝纫机45万台,年生产能力6.85亿件;针织企业700家,拥有针织机械1.5万台,年生产能力6.75亿件,年产量5.5亿件。
穆斯林占巴全国人口的95%,其它民族占5%,所以巴的纺织品服装消费具有强烈的穆斯林色彩。如巴的穆斯林男子人人有戴帽子的习惯,平均每个成人男子每年消耗帽子5顶,制作帽子所需的纺织品数量很大。此外,巴妇女及中产阶级喜欢穿丝绸服装和饰品。棉纺织品和服装、纯棉家用纺织品在巴也非常受欢迎。
三、纺织服装行业进出口贸易现状
巴基斯坦纺织服装出口在世界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纺织品是巴出口的主要商品,但出口商品品种比较单一,受国际市场需求和价格波动影响较大。在进口方面,多年来进口金额大于出口,贸易逆差已成惯例。近几年巴基斯坦纺织品服装出口额约占巴出口总额的60%;纱和布的出口量在世界分别排名第二和第三,出口商品为原棉、棉纱、棉布、服装、床用织物、毛巾、帐篷、人造丝和合成纺织品及其他纺织品。
2001-2002财年,巴基斯坦纺织品出口创汇57.95亿美元,比上一财年增长了0.69%。在91.24亿美元的出口总额中,纺织品出口占了63.5%。成衣出口由8.267亿美元增加到8.82亿美元,增长了6.68%;其他纺织制成品出口由3.31亿美元增加到3.51亿美元,增长了6.2%。
在过去4年里,巴基斯坦的纱、布、合成纺织品、成衣、床用织物、毛巾出口分别增长了30%、45%、30%、50%、65%和82%。但是,在数量增加的同时出口金额没能相应增长。造成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世界纺织品和服装贸易向以高附加值的服装贸易为主转变,巴基斯坦未能跟上这一形势,其主要出口品种仍以纱和布等初级纺织制成品为主,附加值和商品售价不高,很容易受国际市场波动的影响。预计到2003年,服装在世界纺织和服装贸易中的比重将进一步提高到64%,而巴基斯坦最多只能到37%。巴基斯坦政府和纺织业界已经注意到了此问题,对今后大力发展服装生产和出口非常重视。
四、纺织服装行业的发展政策
为建立一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纺织工业,迎接分阶段取消配额后国际纺织品市场竞争的挑战,巴基斯坦制定了《纺织业2005年远景规划》。按照该规划,巴制定了低、中、高三种设想:到2005年,巴基斯坦纺织品和服装出口将分别达到74.4亿美元、105.6亿美元和138.15亿美元,纺织品服装出口在亚洲的排位也将分别上升到第7、8位,第6位和第5位。为鼓励高附加值的服装生产和出口,巴政府将按规划分别投资25.6亿美元、47.5亿美元和56.4亿美元,加大对纺织机械设备的更新换代投资。为吸引纺织服装行业的投资,巴政府确定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行业是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优先领域。在此行业的外国投资者可以不经政府许可即可拥有工业投资项目100%的股权,允许全部资本、资本收益、红利和利润汇回。
1)税收优惠
对外商投资纺织服装项目所需的机械设备进口给予优惠关税待遇:
(1)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原材料进口享受零关税;
(2)对于本地不能生产的、高附加值和产品出口型工业、高科技产业项目所需机械设备的进口,适用5%的低税率;
(3)对于本地不能生产的工业项目所需机械设备的进口,适用10%的关税税率;
(4)非制造业领域机械设备的进口关税为10%。
2)关税优惠
(1)对新上项目的税收优惠
对于新的投资,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原材料给予“第一年税收减让”待遇,减让幅度按其占厂房和机械设备投资额的百分比计算。该税收减让额可以折低纳税年度内的法定收入。如果规定的减让额第一年没有用完,可以向下一年度顺延,直至用完为止。“第一年税收减让”因投资领域不同而不同,具体为:
A.制造业/工业领域:“第一年税收减让”相当于厂房和机械设备投资额的90%;对于高附加值和产品出口型工业相当于厂房和机械设备投资额的75%;其他工业项目相当于厂房和机械设备投资额的50%。
B.其他领域:基础设施和农业类项目的“第一年税收减让”相当于机械设备投入额的75%;服务业和社会领域相当于机械设备投入额的50%。
(2)对再投资的税收优惠
为了鼓励投资者将投资收益用于扩大再生产和改进技术、增加产品品种,对以进行设备升级换代为目的的机械设备投资,给予50%的“再投资税收减让”。
(3)厂房折旧减让
为鼓励发展中小企业,对于建设厂房出售、出租给中小企业的,在第一年给予相当于厂房建设成本30%的“厂房折旧减让”。
五、纺织服装行业的外贸政策及投资环境
巴基斯坦纺织品和服装的主要出口市场是欧盟和美国。美国、欧盟国家、加拿大和土耳其对巴部分纺织品和服装出口设有配额限制,制约了巴出口。另外,随着世界各国分阶段取消纺织品配额限制和2005年纺织品自由贸易时代的临近,巴基斯坦对今后能否与世界纺织业大国包括中国、印度和越南竞争面临考验。
巴基斯坦税务总局从2003年1月9日开始对针织服装出口退税政策。这是巴服装业第一次享受出口优惠政策,其中印染或色织布、混纺纱、针织服装出口为FOB价的2.27%,漂白混纺纱针织服装出口的退税为1.55%。中国贸促会纺织行业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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