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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禁止使用“蓝染料”

欧盟今年1月9日在官方刊物公布2003/3/EC指令,禁止使用一种俗称“蓝染料”的偶氮染料。有关法例于1月29日生效,但要到2004年6月30日才会落实推行。
上述指令的说明部分表示,欧盟进行的风险评估发现,“蓝染料”具有高度毒性,不容易分解,并可经废水污染环境。该种染料的索引编号为611-070-00-2。
该项风险评估报告认为,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必须禁止“蓝染料”在市场销售以及用作纺织品和皮革的染色剂,欧盟亦已接纳了有关意见。事实上,欧盟去年9月公布的2002/61/EC指令,已禁用多种偶氮染料。
简言之,由2004年6月30日起,浓度超过0.1%的“蓝染料”不得在市场销售或者用作纺织品和皮革的染色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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