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婷美也惹麻烦了

    刚刚因“暖卡比羊绒暖21%”而被消费者告上法庭的婷美公司,日前,又接到了代表中国消费者报的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函。律师函要求婷美公司:立即停止侵害中国消费者报社名称权的行为,停止在媒体发布的广告、商场展板广告及其他广告中,使用“中国消费者报”这一名称进行商业性宣传;消除已经使用“《中国消费者报》揭开保暖谜底”的媒体发布广告及展板广告给中国消费者报社带来的影响;在中国消费者报社认可的至少三份以上全国性报纸上刊登致歉声明;赔偿因此给中国消费者报社造成的恶劣影响,要求婷美公司赔偿中国消费者报200万元损失。否则将采取包括诉讼等一切必要法律手段,追究婷美公司的法律责任。

  据介绍,婷美公司在中科精工纺暖卡的宣传中,使用了“《中国消费者报》揭开保暖谜底”等标题,在没有征得中国消费者报同意的情况下,将该报一篇名为“保暖内衣突击抽查,产品质量普遍提升”的文章做成大幅喷绘展板,摆放在各大商场显要位置。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尤其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此类抽查结果不允许企业用作商业广告宣传。

  针对婷美公司的不法行为,12月10日,中国消费者报就婷美中科精工纺暖卡侵犯其名誉权在头版显要位置刊登了报社声明,称“任何企业、任何媒体不得擅自利用我报社的名称进行商业性广告宣传”。中国消费者报认为婷美公司在一些媒体发布的广告及商场的展板广告中,使用“《中国消费者报》揭开保暖谜底”的标题,利用中国消费者报社的名称进行商业性宣传,严重侵害了中国消费者报社的名称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目前,双方正在交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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