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信息   综合经济   市场分析   科技信息   生产与投资   配额资讯   清 关 率   政策法规   企业动态



 专题信息

面料专题信息

服装专题信息

棉纺专题信息

毛纺专题信息

丝绸专题信息

麻纺专题信息

纱线专题信息

纺织机械专题

纺织助剂信息

化纤专题信息

纺织与WTO

纺织配额专题

海外纺织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纺织资讯 > 重要信息

茧丝绸行业“十五”规划(四)


  四、发展我国茧丝绸行业的主要任务

  (一)深化改革,建立适应茧丝绸行业发展特点的生产和经营体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深化蚕茧流通体制改革意见的通
知》(国办发〔2001〕44号)精神,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
求,建立适应茧丝绸行业发展特点的生产和经营体制。

  1.改革鲜茧收购管理体制,放宽鲜茧收购渠道。

  鲜茧收购在坚持相对集中的原则下,允许具有条件的缫丝生产企业、丝绸企
业等经营单位收购鲜茧。鲜茧收购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经贸委在征求同级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意见后,认定鲜茧收购经营
单位的资格,负责发放鲜茧收购资格证书;未经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并领取营业执
照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鲜茧收购业务。

  2.加强市场调控,改革蚕茧价格管理方式。

  要逐步建立在政府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茧丝价格的机制。国家主要通过运
用厂丝储备调节等经济手段,调控茧丝市场,保持茧丝价格的基本稳定。进一步
改革蚕茧价格管理,鲜茧收购价格和干茧供应价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行省级政府定价或省级政府指导价。每年初由国家计
委会同国家经贸委等有关部门,根据蚕茧供求状况、生产成本、与粮棉的比价及
国际市场价格等因素,提出当年蚕茧的预测价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
按照国家的预测价格,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的蚕茧价格政策,国家不再统
一规定厂丝价格。

  3.改革蚕种产销体制,加快培育优质蚕种。

  要打破地区封锁,允许蚕种跨地区流通,促进蚕种资源优化配置,大力推广
应用优良蚕品种和优质蚕种。省际间蚕种流通,须经调入方省(自治区、直辖
市)蚕种质量检验部门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流通,各省不得设置技术壁垒,阻
碍正常的蚕种流通。对跨省流通中出现的质量争议,可由国家确定的国家级质量
检验、检疫机构裁定。

  实行蚕种生产、经营资格认定制度,维护和规范蚕种生产、经营秩序。由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蚕种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负责认定蚕种生产、
经营资格,发放蚕种生产、经营资格证书。蚕种生产、经营资格证书实行动态管
理,每年审核一次。对不符合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取消其相应的资格。未经
蚕种生产、经营资格认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蚕种。
禁止向无证单位和个人出售经营用蚕种。

  根据市场需求,调控蚕种生产总量,优化蚕种生产结构及布局。在政府部门
指导下,利用市场机制,优胜劣汰,实行资产重组,逐步改变蚕种场数量多、规
模小的状况,有重点地加强对蚕种场的改造,改进生产设备和测试仪器,提高生
产水平。通过改组、改造,逐步形成一批具备经济规模、生产条件先进、技术实
力较强的蚕种场,并逐步建立适应蚕种保护、开发、商业服务的科学体系。蚕种
场的改组,要有利于推进贸工农一体化改革。各地要妥善安置好淘汰关闭的蚕种
场的职工。

  4.改进和完善茧丝绸贸工农-体化经营方式,全面实行一体化。
  深化茧丝绸贸工农一体化改革的重点在县级,这是稳定蚕茧收购秩序和行业
发展的基础。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因地制宜,全面推行公司(工厂)加农户经
营模式,深化和完善茧丝绸贸工农一体化的改革。
  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自愿的原则,推行农民乐于接受的公司(工厂)
与农民的联结模式,包括公司(工厂)加农户、公司(工厂)加蚕农合作组织加
农户、公司(工厂)加基地加农户等组织形式,建立经济利益共同体,形成相对
稳定的蚕茧产销关系,稳定鲜茧收购秩序。
  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可采取与农民签订合同、为农民提
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技术服务、向桑蚕生产环节投入技术和资金、扶持种桑养
蚕、向蚕农二次返利、农民入股参与经营管理等方式,确保农民的利益。
  (二)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推动茧丝绸行业优化
  1.调整和完善丝绸行业所有制结构,促进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
  继续深化和推动国有丝绸企业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决
定》的精神,加快所有制结构的调整,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
加大企业结构调整力度,通过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等形式引导非国有经济参
与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丝绸企业在保留部分重点骨干企业的基础上,大胆地逐步
退出这一竞争性领域。积极推进丝绸企业股份制发展,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促
进企业机制转换,形成有利于企业发展、产权清晰的利益机制。
  2.调整组织结构,培育大公司、大集团,形成大中小协调发展的格局。
  积极实施大企业集团战略,扶植一批行业排头兵企业,使其成为代表中国丝
绸形象、具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能力、带动丝绸行业经济增长的支撑和骨干。鼓
励以最终产品为龙头的大型企业集团的发展,把单一的企业优势变成整体的集团
优势,不断增强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鼓励通过兼并、租赁、收购等方式进行规
模和资本扩张,以资产为纽带,形成一批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科工贸
相结合的大型企业集团。
  要引导中小型企业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重点扶持一批在产品
品种、科研开发、贸工农一体化等方面有特色的中型企业。众多的小企业与大集
团及特色中型企业建立密切的协作关系,形成以大型企业集团为支持,特色企业
为中坚,大中小企业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共求发展的格局。
  3.调整产业布局,促进地区间合理分工与协作,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发挥比较优势,形成加工业与原料基地紧密结合、东
中西部优势互补、合理分工与协作的局面,实现产业的区域化、专业化和商品
化。
  加大中心城市丝绸结构调整力度,促进丝绸初加工能力从中心城市转移,有
序退出丝绸初加工领域。进一步优化存量结构,大力发展深加工、精加工、高附
加值产品,形成丝绸行业最终产品的开发中心、科研中心和生产、出口及市场信
息中心,并加大技术进步的投资,推进城市丝绸的产业结构升级。
  巩固、提高中部地区蚕茧和丝绸初加工生产水平,蚕茧生产走集约化、规模
化、产业化道路,进行科学养蚕,着重提高单产和质量,丝绸加工要重管理、抓
质量、提高经济效益,有条件的地区可因地制宜发展深加工。
  西部地区重点是发展蚕桑生产,培育一批优质蚕茧基地县,上规模、上档
次,成为全国的资源基地。积极引导茧丝绸原料由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
通过经济手段,吸引东部沿海地区资金投资开发蚕茧基地,形成以资产为纽带,
形成加工基地与原料相连接的产业链带。
  4.加快企业技术进步,推动茧丝绸产业升级。
  积极实施“十五”茧丝绸优化工程,以抢占国际市场和生产技术制高点为目
标,以技术为先导,以产品为龙头,从优质蚕品种培育和推广开始,解决原料茧
生产、自动缫丝、无梭织造、精深印染整理的关键技术,强化桑蚕品种优化,改
良以及基础性研究;进一步改进传统的真丝品种,全面提高蚕茧质量和丝绸品种
档次;应用高新技术,拓展丝绸产品新领域,大幅度提高科技含量,全面提升我
国茧丝绸产业结构、技术水平和产品档次,增强中国丝绸的国际竞争力。通过实
施“十五”茧丝绸优化工程,形成一批能代表行业先进水平、能带动行业发展的
丝绸产品,产品水平接近或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形成一批产学研相结合的、具有
较强科技、产品开发及成果转化能力的,能够支撑行业发展的茧丝绸高新技术产
业示范基地,蚕桑生产科技示范基地和多功能利用研究开发中心。
  针对丝绸行业科技发展的重点和薄弱环节,特别要突出扩大面料出口和提高
国内市场占有率两个重点,以提高丝绸面料的水平为切入点,加快以高新技术和
先进适用技术改造行业的步伐,带动原料、缫丝、丝织、印染整到服装的开发和
行业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淘汰落后的缫丝、绢纺、织绸设备,采用先进的设备
以提高自动缫丝和无梭丝织机的比例。“十五”期间,行业自动缫丝机的比重占
60%以上,无梭丝织机比重占30%左右。把提高面料水平重点环节的印染整
技术作为重中之重,利用发达国家产业结构作战略性调整,丝绸印染整、服装及
丝制品将向外转移这一契机,结合技术引进,加强利用外资力度,做好引进技术
的消化吸收和国产化工作。
  5.调整和优化丝绸产品结构,开拓消费领域。
  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的方向是,主攻中高档服装面料,增加针织品种,发展
装饰和保健产品。一是改进传统的真丝绸品种,如双皱、电力纺、斜纹绸、素绉
缎、丝绒、绢纺绸,提高印染加工深度,提高产品抗皱、耐缩能力,提高色牢度
和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二是开发利用科技含量高的特细丝、蓬松丝、复合
丝等差别化纤维以及包缠丝、疙瘩丝等各类真丝和真丝与其他纤维混纺、复合的
新型原料,生产质量等风格各异的丝绸产品;三是积极开拓新的消费领域,如将
茧丝加工用于室内和汽车装饰、商品包装等;四是应用高新技术,发展卫生医
疗、医药保健、食品、化妆品等新用途。
  (三)建立有序、开放、规范的茧丝绸市场体系
  1.形成全国统一市场。
  随着我国茧丝绸行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日显重要和突
出。要打破地区封锁和部门分割,建立一个由政府调控、有形市场、无形市场三
者相结合的较为完整市场体系,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
  2.进一步强化现有茧丝绸市场的功能与作用。
  近几年来,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一批如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杭
州中国丝绸城、绍兴中国轻纺城、嵊州中国领带城、嘉兴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等
丝绸专业市场相继建成,为推动和促进全行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完
善和提高现有茧丝绸产品交易市场的功能,扩大规模,提高效益,努力增强辐射
力、影响力和带动力,极大地促进和加速茧丝绸产品的市场流通,形成一个市场
能维系和带动一片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格局。
  3.积极培育和发展新的市场。
  进一步培育和发展新的市场,逐步建立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各具特色和功能
的专业交易市场,形成全国的茧丝绸产品交易市场网络,通过市场的调节和流
通,解决茧丝绸行业东部地区原料紧缺、加工能力发达,而西部地区原料丰富、
加工能力落后的矛盾,推动资源顺畅流通,优化资源配置。
  4.逐步成为国际茧丝交易中心。
  我国是蚕丝生产大国,丝出口量占国际贸易量的80%以上,在国际市场具
有主导地位。逐步成为国际蚕丝交易和价格的中心,是完全可能的,也是十分有
条件的。要加强我国茧丝绸交易市场的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强化信息网
络,提升交易手段,大力拓展国际业务,逐步形成国际丝绸市场的客流、物流和
信息流的中心。
  (四)加强宏观调控,促进茧丝绸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1.进一步发挥厂丝储备调节作用,加强市场调控。
  进一步扩大厂丝储备规模,增强厂丝储备对市场调控的力度,极大地发挥厂
丝储备在促进全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的作用,通过储备吞吐,改善供求关系,稳定
市场和价格。
  2.强化政府在全行业经济运行中的宏观指导和引导作用。
  对蚕茧生产和桑蚕丝生产继续实行指导性计划,加强信息引导,促进茧丝绸
各环节平稳发展,防止盲目发展和“蚕茧大战”;进一步加大茧丝绸发展风险基
金发展性项目的示范和引导作用,通过项目来支持茧丝绸贸工农的薄弱环节,同
时指导全行业的发展方向。
  3.加强宏观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各项政策。
  整顿和规范流通秩序,保证蚕茧收购秩序的稳定,在蚕茧收购工作时,进行
必要的引导和监督检查,防止因价格差距而引发蚕茧收购秩序的混乱。强化缫
丝、绢纺企业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核查,严格控制缫丝、绢纺新增生产能力,
使之与原料供应、市场需求基本相适应。加强厂丝出口管理,整顿和规范出口秩
序,实行厂丝出口最低限价,基本达到统一对外,提高出口竞争力。
  4.规范丝绸行业的管理。
  通过立法,理顺关系,使茧丝绸贸易、生产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避免无序
竞争。进一步做好立法工作,搞好制度建设,使我国的茧丝绸事业纳入规范轨
道,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五)开拓国内外两个市场,保持我国茧丝绸行业在国际上的主导地位
  1.优化出口结构,扩大最终产品出口。
  长期以来,我国丝绸产品始终以原料性初级产品出口为主,在国外被称为
“中国的原料、意大利的品牌、国际市场的价格”。随着世界经济结构的调整,
国际丝绸贸易和消费格局不断发生变化,扩大最终产品出口、减少原料性初级产
品出口,已成为我国茧丝绸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2.开拓国际市场新领域。
  要在保持原有传统市场的基础上,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的新领域。进一步巩固
和发展欧美、日本、韩国等丝绸主要消费市场,大力开拓和挖掘中东、非洲以及
拉美新兴起的丝绸消费市场。要区分不同国家的需求,开拓不同的产品市场。大
胆地走出去,不断参加国际性的各类展销,特别是最终产品展销活动,让世界更
多地了解中国丝绸和丝绸产品。
  3.积极挖掘国内市场丝绸消费,丰富人们文化生活。
  我国是一个拥有12亿人口消费的国家,丝绸市场蕴藏着巨大潜力,具有十
分广阔的发展前景。特别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保健意识的增强,丝绸
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售日趋活跃,这也将成为我国茧丝绸行业发展的新的增长点。
要根据不同层次,不同消费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发生产不同档次的产品,为国内
市场提供更丰富的丝绸新产品。

  (六)实施丝绸品牌战略,培育和发展一批知名丝绸品牌

  1.加大宣传力度,塑造丝绸产品新形象。

  针对目前许多消费者对丝绸产品的特性了解甚少状况,积极大力宣传丝绸产
品的力度,让广大的消费者更多地了解丝绸产品的舒适性、保健性。要通过宣
传,树立起丝绸“天然”、“绿色”产品的新形象,扩大丝绸产品的影响,提高
消费者尤其是当代年轻人对丝绸产品消费的兴趣。

  2.大力推广使用高档丝绸标志。

  推广使用高档丝绸标志是我国丝绸行业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我国丝绸开始
以最终产品和品牌来推动行业发展,是我国由丝绸大国向丝绸强国转变的重要起
步举措。要象国际纯羊毛标志那样,经过几年的努力,通过推广使用高档丝绸标
志,达到带动全行业发展的目的。

  3.积极扶植品牌企业发展

  要通过扶植品牌企业,培育和发展丝绸名牌。通过发展名牌产品,推动企业
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引导社会资金、技术及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名牌产品流动,
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不断以新产品来充实名牌、丰富名牌,扩大名牌产品的市
场占有率,提高知名度,扩大丝绸产品的销售,从而增加丝绸的消费量,带动全
行业产品结构的调整和产品整体水平的提高。(未完待续)


设为首页

版权所有 2001-2002 浙ICP证:01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