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信息   综合经济   市场分析   科技信息   生产与投资   配额资讯   清 关 率   政策法规   企业动态



 专题信息

面料专题信息

服装专题信息

棉纺专题信息

毛纺专题信息

丝绸专题信息

麻纺专题信息

纱线专题信息

纺织机械专题

纺织助剂信息

化纤专题信息

纺织与WTO

纺织配额专题

海外纺织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纺织资讯 > 重要信息

江苏两企业违规生产销售棉纺细纱机受查处


  从国家经贸委获悉,江苏省东台纺织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和原东台市深海船用配件厂违规生产销售棉纺细纱机,日前受到查处。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查实,东台纺织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和原东台市深海船用配
件厂在1997年11月至2001年2月间,无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组装销售
棉纺细纱机共141台,销售金额(不含税)1814.7万元。

  鉴于上述情况,江苏省人民政府已对盐城市、东台市人民政府进行了严肃批
评;责令东台纺织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停业整顿,变更经营范围,不准再生
产、销售棉纺细纱机,没收违规所得108.9万元,并处以违规所得两倍的罚
款217.9万元,合计326.8万元,上缴国库;给予东台市分管副市长宋
晓波行政警告处分;分别给予东台纺织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的负责人朱鹏留
党查看,高祖荫、卞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国家经贸委要求,各地要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贸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控制新增棉纺生产能力规定的通
知》(国办发[2000]40号)和国家经贸委《关于严格控制新增棉纺生产
能力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运行[2001]285号)。各地经贸委要继
续把严格控制棉纺生产能力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对出现的违规生产销售棉纺
细纱机的情况要进行深入调查,严肃处理,防止棉纺行业再度发生低水平重复建
设,进一步巩固纺织突破口工作成果,促进棉纺行业的健康发展。


设为首页

版权所有 2001-2002 浙ICP证:010010